■ 聖經教室 – 為什麼掌死權的是魔鬼 ? 人的生命不是在神的手中嗎 ?
<經文> 希伯來書 2 : 14 – 15
「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,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,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。」
【「死」有兩方面意義的死】
★ 申命記 32
: 39「我使人死,我使人活
; 我損傷,我也醫治」,此節的經文不是清楚說到,人的生命不都是在神的掌握之中嗎
? 那為何又說,耶穌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呢 ?
★ 按「死」有兩方面意義的死
:
● 身體上的死 – 指的是人的血肉之體,必有結束的一天,也就是死亡的一天。所以人類肉身的死是神所定的,死的權柄是操在神的手中。
● 靈性上的死 – 指的是沒有重生的人處於靈魂死亡的狀態中,靈性上死之人的靈魂是與神隔絕,是死在過犯之中的。
★ 羅馬書 5 : 12「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,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」始祖亞當一人違背神的命令,罪就進入了世界。死亡是神對亞當犯罪的懲罰,不但身體會死亡,而且靈命與神永遠隔絕。
★ 因著亞當一人的墮落犯罪,造成人性的敗壞,使所有的人都犯了罪,所以眾人都要被定罪,死亡就臨到眾人。沒有人能逃脫罪惡的轄制,也沒有人能逃脫死亡的權勢,死就作了眾人的王。
【掌「死」權的「死」是「靈性上的死」】
★ 約翰一書 5 : 19「因我們知道,我們是屬神的,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。」此句顯明了 : 所有犯罪的都在魔鬼的權下,都是背叛了神,作罪和死的奴僕。因為魔鬼通過罪來控制人,所以稱為「掌死權的魔鬼」。
★ 因此,這裡掌「死」權的「死」當是「靈性上的死」。這正如同,保羅寫信給以弗所教會基督徒,說他們未信主之前,他們曾死在罪惡和過犯中。可見,保羅不是指的是身體上的死,因為他寫信是給一些還活著的人。
【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】
★ 保羅又繼續說,人們死在罪惡和過犯中的原因,是因為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,也就是撒旦 (弗 2 : 2)。然而,因著神愛我們的大愛,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(弗 2 : 4 - 5)。
★ 我們之可以與基督一同活過來,是因為耶穌代贖的犧牲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過去我們是死在過犯中 (靈性上的死),如今我們因信主耶穌時,聖靈便會進到我們內心,我們成了新造的人,脫離撒旦的奴役,不再是可怒之子,而是光明之子。
★ 另外,「敗壞那掌死權的」不是說,耶穌在十字架上打敗了魔鬼,其實耶穌在未上十字架 時,撒但在耶穌的裡面是毫無所有的 (約14 : 30) (路10 : 18)。耶穌上十字架是為了罪的問題,所以他也照樣成了血肉之體 (道成肉身),作了挽回祭,為我們償還罪的工價,就是死的代贖工作。
★ 因此,那「敗壞」不是「打敗」之意,而是「使失去效用」,讓魔鬼「無能為力」的意思。所以,魔鬼掌死權只是指牠有權去引誘人犯罪,使人因罪與神隔絕以致死亡。但基督因著復活的大能,從死裡復活,祂勝過了死亡。所以,那些因信靠基督耶穌的人,因著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裡釋放了我們,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也就是說,我們靠著基督耶穌復活的大能,使我們有能力可以不去犯罪了。
★ 所以,耶穌的死敗壞了魔鬼引誘人、叫人犯罪的權柄,即基督的死,使魔鬼喪失叫人犯罪的力量。因此,蒙恩得救的基督徒,在基督裡不必懼怕撒但,不必接受撒但的控告而作奴僕。再者,因基督的救贖之恩,我們有聖靈為我們得基業的憑據,我們的身體雖有結束的一天,也就是死亡的一天。但我們不懼怕,因我們是天上的國民,當主再來時,我們將要得著那榮耀的身體 (腓 3 : 20 - 21),當然那第二次的死 (火湖) 也與我們無份 (啟 20 : 14 - 1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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