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 聖經小品 – 第二個的生
<經文> 約翰福音 3 : 3 / 6
3 耶穌回答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 神的國。」
6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;從靈生的就是靈。
6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;從靈生的就是靈。
★ 主耶穌在這裡清楚地告訴了我們,我們必須要有第二個生,就是從聖靈生的,這就是重生,那麼我們就有了永生,就能進神的國。這第二的生,就是哥林多前書 15 : 46 所說的 : 但屬靈的不在先,屬血氣的在先,以後才有屬靈的。在這裡我們看見一個屬靈的原則,就是神喜悅那在後的(聖靈生的),拒絕那在先的(肉身的)。這也是為什麼在出埃及記裡,神要以色列人為他們的長子在門楣和門框上塗血呢 ? 還有以及頭生的牛羊要贖出來呢 ? 而第二個生的就不需要被贖出的原因。
★ 明白了這個屬靈的原則,在這裡,我們要自問 : 我們重生後所有的一切,都是從神生的嗎 ?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血氣行事或是靠聖靈行事呢 ? 假若,我們口中的言語與心裡的意念常常被聖靈管治的話,我敢說,我們必定是主喜悅的羊,因為約翰福音10 : 27 – 28 說
: 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,我也認識他們,他們也跟著我。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;他們永不滅亡,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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